庭审报告
一、庭审信息
案号:(2020)粤03民终9935号。
开庭时间:2020年09月24日 11:06。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庭审地点: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审判长张雪洁。
诉讼参与人:上诉人佛山市汇得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得丰公司)、何灿,被上诉人陆锦培。
二、案情简介
陆锦培作为原告,汇得丰公司、何灿作为被告提起一审诉讼。2018年起原告与“依茗”厂有货物交易往来,2019年原告通过微信与被告何灿发送对账单,对账单载明“客户:汇得丰公司(依茗),联系人:何灿,合计货款12万”,同日何灿转账2000元给予原告,一个月后转账4000元给予原告。2020年3月原告向两被告发送律师函,要求两被告支付剩余货款11万多。经查明,汇得丰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何灿为法定代表人。本案是买卖合同纠纷。主要的争议焦点就是两被告是否承担支付货款的义务。一审法官基于以下观点作出判决:第一、汇得丰公司变更前地址是依茗综合楼。第二、原告每次送货都是送去依茗综合楼。第三、涉案送货单位是汇得丰公司(依茗),且由何灿签收送货单。第四、原告通过微信向何灿发送对账单,无提出异议且转账2000元。第五、一个月后在原告催告下被告何灿向原告转账4000元。第六、两被告收到律师函后无提出异议。判决结果是汇得丰公司承担付款义务,何灿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两被告不服判决,向佛山中院提起上诉。
……此处隐藏533个字……据,旁听、附证不是庭审和法官注意的焦点。开庭的举证提交,所体现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十分重要,是影响证据证明力大小的重要依据。法官在研究案情和寻找法律理由的时候,也对于关键性证据十分注重。其实很多不太复杂的案子,剥去层层外皮,所涉及得到无非就是几条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定性就是法官在庭审时寻求“自由心证”的一个重要工作,证据的把握就是法官“自由心证”的关键来源。作为律师,提交的证据必须经得起推理,多多考虑对手会如何辩驳。
第二、法官的态度和提问。法官在法庭上一般不会带有攻击性或者贬低性语气,作为律师也要平和与法官沟通。主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自己的庭前工作要做好,对案件情况、案情证据要熟悉,不要被法官看出来你的外行和生疏。2、不一定要笑脸相迎,但对证据的举证、质证要精练、排列逻辑、层层推进。3、说后要有声势、有自信,表达清晰,语言顺畅,尽量每一句都说到点子上,少诡辩、多归纳。4、问什么答什么,法官要听的是结论、结果,不是对问题的阐述,所以最好的回答是先说结论再阐述理由。5、“用证据说话”,不要“类推”“诸如此类”“别人也如此”之类的语句。
第三、重视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仅次于证据把握的第二重要性问题,对法官定性会产生重要影响。有如下注意事项:1、要学会倾听对方的诉求和理由。2、要善于质疑、辩驳。3、要善于把握程序法则。4、对复杂案件要把握辩论战略,层层揭露,步步递进。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得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每一个公民都必须守法,都应该懂得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学习法律,就是要知法、懂法已达到用法的目的。这次庭审让我对法庭有进一步的了解,但愿在以后的庭审中不断增进自我,做到理论与实际相联系,更好提升自己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