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车位”停车须知
1.本停车场为便民停车行动“共享车位”停车场,内有
个车位参加“共享车位”行动。
2.“共享车位”时段:
工作日:晚上19:00至次日上午7:00,不得超时停车
双休日及节假日:全天开放,并在双休日及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7:00前驶离。
3.相关提示:
(1)需登记车主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
(2)车辆停放期间,停车人员应服从公共单位管理,保持车身整洁,在规定区域内文明停车、安全停车、规范停车,不得进入公共单位办公区域;
(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严禁乱扔垃圾杂物;
(4)停车人员若损坏停车场地设备、设施,须照价赔偿;
(5)停车人员第一次未按照规定停取车辆的,相关单位可予以现场提醒;第二次未按照规定停取车辆的,取消其1年内享受共享车位资格;
(6)停车场免费提供停车泊位,不负责车辆以及车上财物保管,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遗失、车辆刮擦损毁等所致法律责任。
管理单位: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