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严重精神障碍和艾滋病患者主要职责任务落实情况汇报
根据**县卫计局《关于报送2017年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和艾滋病防控工作考核》的通知(龙卫计函〔2017〕235号),现将我局严重精神障碍和艾滋病患者主要职责任务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情况
2017年,我局严格贯彻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工作。
(一)纳入低保。对障精神碍患者家庭进行落户核查,将420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全年发放低保金341万元;
(二)纳入五保。将22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农村特困人员救助,全年累计发放农村特困供养金24万元;
(三)颁发残疾人证。民政、残联部门已按自愿原则给562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放残疾人证。
(四)医疗、困难救助。2017年我局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7人次,截止11月发放医疗救助金5.5万元;惠博医院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救助79人次支付12.19万元;纳入临时救助5户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29万元。纳入临时救助6户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51万元。患有精神残疾的家庭造成生活困难且符合条件均可向当地乡镇府提出申请医疗救助或临时救助,有效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
(五)救助流浪精神患者。全年共救助流浪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4人次,核实身份信息后送返11人,现滞留9人(含之前滞留的6人),用于救治流浪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费用30万元。
二、艾滋病患者救助情况
经初步统计,我县未发现有艾滋病患者申请社会救助。患有艾滋病患者的家庭造成生活困难且符合条件均可向当地乡镇府提出申请医疗救助或临时救助,有效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组织人员对街头流浪乞讨精神病人的排查核实。二是加强对我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助,对符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的患者纳入特困供养。三是健全医疗救助机制,对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患者,遵循“先救治、后甄别”原则,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却有困难的患者,通过临时救助措施帮助解决基本生活困难。四是配合协助各有关部门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工作。
**县民政局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