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小城镇及农村关于土地问题的自查报告
县国土局根据《小城镇及农村情况调查提纲》要求,研究安排由局领导牵头负责,组织用地股、县统征办人员参加,到柳树、金华等国家、省级试点小城镇,与试点小城镇的分管国土的镇长、国土所长和相关人员一起,通过座谈;查找资料;汇总数据,基本弄清了有关现状和问题,主要情况是:
一、目前的土地政策对小城镇建设的影响
自2014年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扩大我省小城镇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发[2014]28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试点小城镇建设用地管理促进试点小城镇建设发展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我们一定会做的更好WWW.)0]22号)以来,土地优惠政策落实到了我县8个试点小城镇,产生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加快发展了我县国家级试点镇柳树、省级试点镇金华、广兴、金家、仁和、太乙、洋溪、复兴。主要体现在:
(一)200亩建设用地指标全部到位。如柳树镇2014年以来城镇发展共占用土地409亩,用够了200亩指标。金华等镇建设用地指标经省政府批准,分期使用;金华镇现实际使用60余亩指标。这些指标的使用一是贯彻了保护基本农田的原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下,只能占用劣质地、非耕地,如柳树镇就使用了劣质地和非耕地247亩。二是按项目审批节约用地,没有出现囤积和闲置土地情况。
(二)认真开展了土地整理,大力开展旧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后做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与新增 ……此处隐藏7155个字……/p>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全县共向农户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64654份,签订书面合同耕地流转面积13312亩,发生纠纷16件,全县统一印制和使用了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出台了《xx县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办法》。
三、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情况
认真做好维护土地承包权益和土地流转纠纷调处工作。近5年来共调处各类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30余起,建立了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突出问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镇及22个县级部门作为责任单位,对土地承包权益的维护落实了责任单位及工作要求。
四、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
截止2014年6月底,全县土地流转25225亩,占农民承包耕地面积的11.06%;耕地流转规模10亩以上的共13635亩,农户经营耕地规模在10亩以上的851户。
五、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情况
县上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后,镇上已正在筹建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县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正在作聘任和培训仲裁员等相关准备工作。
六、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实施的效果评价
土地流转缺乏法律法规的支撑,对于土地流转纠纷和矛盾,处理起来缺乏明确的依据,不便于土地流转的规范操作。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执行中效果比较明显,但也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如对土地承包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相当费时也难解决,涉及很多相关情况,特别是遇到缠访户更是难处理;按以往习惯个别组每年要进行土地小调整,但又不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个别村组人地矛盾相当突出,甚至20余岁了尚无承包土地可划等等,而现行土地承包政策又规定得太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