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全面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确保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结合集团实际,特签订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部长负责本部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部室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部室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负主要领导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工作职责,落实“一岗双责”。
二、责任内容
(一)研究部署工作
部室要认真研究贯彻落实集团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工作
认真组织本部室员工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各部室每周开展廉政教育学习次数不少于1次,每月不少于4次。
3. 部室要建立学习教育台账和档案,将相关学习材料和学习会议记录本等单独存放,以备检查。
(三)廉洁自律工作
1. 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2. 全体人员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3.秉公用权、廉洁从业,自觉拒收各类礼金、礼券和有价证券等。
4. 严格执行集团规章制度,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以身作则,做好表率。
5. 严格执行集团公车使用管理制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情况发生。
(四)督促检查工作
1.针对本部室的实际情况,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加强对本部室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到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不正之风现象或不廉洁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重要问题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或有关领导汇报。
2.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本部室员工不出现以权谋私和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等违反党纪政纪的现象。
(五)廉政制度建设工作
1.根据工作要求,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针对本部室容易发生腐败行为的环节、岗位,制定具体的廉政规定、措施和要求,建立长效防范机制。
2.按照集团党委、纪委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行事,从源头上防止腐败,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六)加强作风建设工作
1.按照集团党委工作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严守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推动集团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2.进行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纪法规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员工牢固树立“水务民生、润泽沂蒙”的价值理念。
三、考核与责任追究
(一)本责任书的履行情况,由集团纪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和考核,具体情况详见《中共临沂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月度考核办法(试行)》。
(二)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评先树优工作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写出书面说明报集团党委,并取消年终评先树优资格。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受到上级党委、纪委和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的严肃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2.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出现恶劣社会政治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恶性案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责任事故的;
3.部室员工受到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的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其他事项
(一)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集团纪委和各部室各持一份;
(二)责任书在没有重新签订前,如有岗位变动,新负责人必须履行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