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
甲方(拆迁人):xx镇人民政府 乙方(被拆迁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根据《xx县2018年度空心村土地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7]123号)文件规定,在征求 村集体意见和乙方同意的基础上,经过乡(镇)党委研究,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按照文件规定补偿,现就房屋拆迁与拆迁户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被拆迁户情况
房屋户主名称 ,地点: ,正式户口 人,常住人口 (人)。
第二条 被拆房屋现状
房屋 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他构筑物 平方米,附着物 。
第三条 拆迁安置位置
项目区为集体建设用地,经协商采用货币形式补偿安置,无须另行安置。
第四条 房屋拆迁补偿
参照当地征地拆迁标准、按照乙方建筑物、构筑物面积和结构、附着物等,由甲方补偿乙方房屋拆迁补偿费共计 元(详细见附表)。
第五条 乙方房屋被拆迁后,由甲方负责实施地块统一平整工程(要求地块平整度±3厘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
第六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报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xx镇人民政府 乙方(被拆迁人):
法定代表人: 丙方:村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