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情况报告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通知》(冀编办发〔2020〕21号)要求,沧州市委编办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市委编委主任、副主任汇报,结合工作实际,对照《规定》内容全面梳理,采取多种举措,做好《规定》的学习宣传,不折不扣执行和落实《规定》各项要求。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丰富培训形式,提升学习效果
一是开展党委(党组)学习。将《规定》学习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领导带头示范学习,精准把握《规定》的核心内容和精神实质,力求学深悟透、入脑入心。明确学习贯彻《规定》的有关要求,将《规定》同步列入县(市、区)委和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严格落实学习贯彻《规定》的主体责任。
二是组织专题学习培训。结合市委组织部“大培训”活动,将《规定》作为市县两级党校主体班重要教学课程列入教学培训计划,组织全市组织人事干部代表参加学习贯彻《规定》专题培训班,分级分批抓好对各级干部的轮训,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规定》的行动自觉。
三是开展自查整改。将《通知》转发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部门、各单位对照《规定》要求查摆问题和不足,开展贯彻落实《规定》大讨论并落实问题整改。市委编办重点围绕擅自违 ……此处隐藏409个字……督检查等问题,抓紧完善配套制度,进一步研究细化具体措施和办法,使之更具操作性和实效性。全面清理与《规定》有关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对不符合《规定》精神的,尽快修改完善。根据《规定》的要求,建立机构编制报告制度、部门职责分工协调机制、编制统筹和动态调整机制、编制管理实名制、机构编制核查制度、机构编制管理同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管理共享信息平台等。
二是加强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将机构编制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巡察巡视、党委督促检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对反面典型案例进行反思剖析,及时纠正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机构编制纪律,进一步形成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合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督,定期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以更严的纪律筑牢机构编制工作“底线”。加强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机构编制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及时整改到位。
三是加大全面深化改革力度。以学习贯彻《规定》为契机,巩固和深化机构改革成果,优化创新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探索创新开发区选人用人机制,提升开放开发水平;加快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回头看”步伐,借改革之力,采取压缩编制或整合、撤销等措施,向“僵户”单位、大空编单位、“小散弱”单位要编制,挤出富余编制、回收空余编制。完善优化编制配置,建立客观准确的考核评价体系、编制“周转池”制度、机构编制调研和审查制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服务沧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