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特许经营加盟协议书
特许经营加盟协议书
甲方:玉林市金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兴业县金信贸易有限公司
第一章:合同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双方本着善意解释和履行本协议,特别应当尽其全力,彼此应表明其谨慎、忠实和合作。双方同意,在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上述条款是一项实质责任。
第二章:协议宗旨
第一条: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特许方、受许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
第二条:受许方做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行其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对所有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和商业的要求。
作为一个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受许方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合法经营中获利。
第三条:受许方不是特许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特许方的雇员和合伙人。
受许方不是作为特许方委托代表,受许方无权以特许方的名义签定协议,使特许方在任何方面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特许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第四条:订立本协议并未授予受许方任何约束特许方或特许方有关企业之权利,特许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三章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从2014年01月25日至2014年01月31日,由签约日计。 ……此处隐藏11727个字……。
2.如因第十三条第一款的原因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尽可能清算清理货物及帐款,互不追究责任,但乙方仍须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自行拆除所有九安专营店标牌箱广告等。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诸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六条 保密条款
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业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资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布,乙方对公开部分则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七条 通知
任何书面通知按本合约中的所述双方的公司地址或图文传真送达通知人后,即视为送达。
第十八条 附则
1.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外议定的补充合同条款经双方签订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被视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兹承认签署本合同,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条款包含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从乙方向甲方缴纳全额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安阳九安农业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