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关于黑恶势力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情况的
调研报告
摘要: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XX县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思想,紧密结合我县社会治安形势,精心摸排核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切实强化社会乱象综合治理,打掉了涉黑涉恶犯罪份子的嚣张气焰、净化了社会治安综合秩序、巩固了基层政权,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战果。然而随着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不断深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呈现由“台前”转向“幕后”;由客观空间转向虚拟空间的趋势。黑恶势力利用信息网络进行违法犯罪就是这一趋势的典型代表,因其具有行为类型难以认定、 人员结构复杂、案件侦办技术难度大、 入罪标准不宜把控等特性,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带来新的课题和挑战。
一、黑恶势力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黑恶势力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通常是潜伏于网络中通过诽谤、恐吓、编造虚假信息、高利放贷、虚增“债务”、经济诈骗等手段来实现非法牟利的有组织化的网络犯罪,有着更隐蔽的组织形式,更强的反侦查意识,病毒式的扩散路径和更高的社会危害性。目前,我国已将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 ……此处隐藏2675个字……,将“虚拟世界现实化”作为互联网基础工作的总体思路,即把网民当作现实人口管理、把重点网民当作重点人口管理、把论坛版主当作业主管理、把安全从业人员当保安管理、把网络运营商视为重点单位管理、把数据托管中心视为租赁场所管理、把网站视为场所管理、把网络社区视为现实社区管理、把地域网视为高速公路管理、把虚
拟财产视为现实财产管理的新型虚拟社会阵地管控。
(四)夯实网络情报资料建设。
建立和完善市、县(区)网络基础数据库,动态掌握互联网服务单位、联网单位、网站、上网场所等基本信息,指导监督重点联网单位建立和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做好网站实名备案审核工作,建立健全虚拟人口、虚拟社区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并与公安部门信息共享 。
结束语:
由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互联网空间的表现和行为特征复杂多样,理论认识相对困难,给相关立法、司法实践也带来诸多挑战。要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首先要密切结合地方实践,及时调研总结侦查、检察、审判等公安司法工作的有益经验;其次要立足时代特点,把握犯罪行为进化特征,树立规制网络“恶势力”和“软暴力”犯罪的新思维和新策略;再次要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准确适用刑事制裁,以更多元的主体、更丰富的方法和更规范的程序来有效打击网络黑恶势力;最后要致力于消除网络黑恶犯罪赖以滋生的环境,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培育良好社会风尚,探索对网络“恶势力”和“软暴力”犯罪协同共治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