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专题警示教育组织生活会,传达并剖析吴军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为戒、以案促改。
针对吴军案暴露出来的党性原则和政治意识淡漠,违反党的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受贿,利用职权谋取利益等问题,第四党支部全体党员严肃讨论。吴军案显露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在利益面前,不能做到洁身自好,实事求是,廉洁执法,执法违法,知法犯法的行为,必将造成极恶劣的后果及不良社会影响。支部党员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积极查摆问题,正视问题,根据“四风”问题比对自身,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作为党员,要坚决服从党组织领导,对党保持诚实,听从党的指挥,坚决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加强自我思想建设,认真学习文件,吸取教训,提高自我党性。同时也要深刻剖析自我可能存在的问题,检视自己不足,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警钟长鸣,坚决不犯类似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