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农村个体登记“三多两难”问题亟待解决》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近年来,农村个体工商户作为激活农村经济、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的重要生力军,呈现出快速蓬勃壮大的发展态势。但农村个体登记由于受基层工商所管辖区域、经营户自身文化程度、信息来源等因素制约,日益呈现出“三多两难”的问题,极大地阻碍了农村个体户的进一步又快又好发展。对此,工商部门应高度重视并借助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契机予以解决。
一、农村个体登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重复登记多。目前,基层工商所多为“一所多片”管辖,即一个工商所要管辖多个乡镇,而根据2011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个体工商户经登记机关登记的经营场所只能为一处”的规定,大多未跨管辖片区但跨乡镇或跨街道经营的个体户仍然须到同一工商所重复办理多个营业执照,或者采取“一家多照”的形式进行登记。
二是来回奔波多。农村个体登记中或由于受经营户自身文化程度不高、信息来源闭塞影响,使其在登记前对登记政策、程序及所需材料不甚了解,或由于个体工商户不能提供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加之提供的村委会、社区证明不规范,致使10分钟即可完成的个体登记常常需申请者来回奔波几次才能办理,既增加了办事人员尤其是未设工商所乡镇经营户的办照成本,又易造成外界对工商部门办事效率的误解。
三是非经营性登记多。由于受拆迁、社保、贷款、教育等政 ……此处隐藏548个字……调查研究,提供有利参考。一方面,基层工商部门应加强对影响农村个体登记的拆迁、社保、贷款、教育等政策进行清理并采用数据分析模式直观反映影响的层面,以便国家工商总局汇总、了解情况后,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制定、出台解决办法。另一方面,基层工商部门应加强对现行农村个体登记中因前置许可无法办理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逐级向上汇报,为国家工商总局借助注册登记改革契机,清理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向立法机关提出立法建议,进而理清工商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有职责交叉的权限,为日后“先照后证”制度的推行提供有利参考。
三是创新工作方式,提供优质服务。在未设所的乡镇,借助镇(乡)政府、村委会等公示栏,通过广泛张贴办理个体登记的程序、所需的材料以及公开工商所登记窗口咨询电话等形式,方便群众了解办理个体登记的相关政策,避免其跑冤枉路。同时,对地处交通不便的农村以及孤寡、残疾、老年留守等特殊群体经营户,基层工商所应主动上门搜集办理个体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现场帮助其规范填写申请表格,待注册登记办理完结后通知其上门领取或利用巡查之机为其送照上门。
四是强化政策公开,确保因地制宜。一方面,基层工商部门应利用日常巡查、走访慰问、法制宣传等契机,向广大农村个体户宣传实施年报制度的重要性、必须性、紧迫性,最大限度扩大政策知晓率,使其从思想上提前对年报制度有一定认知。另一方面,建议国家工商总局应早日公布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制度具体方案,如实施时间、具体细则、上报形式等;同时,在配套方案研究过程中,适当公开政策研究的进度、有关内容并分阶段广泛征集基层工商部门尤其是农村工商所对个体工商户年报制度的意见、建议,使年报政策能够结合城乡文化水平差异、兼顾平衡,确保年报制度能够真正在农村实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