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现在存量业务仍有一定数量风险化解类业务,历史包裹较重,现有业务人员为之前风险化解类业务买单,具有一定不合理性,建议:责任追究制度中有尽职免责相关条款,让业务人员敢于拓展新增和维持存量业务;
风险控制部执行不良担保业务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存在的困难及建议:
困难:一是风控部人员有限(同创、恒丰担保只有两人)及风控部现有职责,风控部无法全程参与担保项目包括前期调查、项目执行、后期保后等流程;二是针对反担保措施评估需要风控部人员对反担保企业及反担保资产现场调查及对接相关资产评估机构,目前因风控部人员有限、现有职责及担保公司目前亦未与资产评估机构合作,故风控部无法兼顾对反担保措施评估,只能根据项目经办人的项目报告进行合规审查。三是针对被担保人财务风险风控部无法检查监测,同创、恒丰风控部两名人员均不是财务专业,也不具有审计企业财务的能力。另外,担保事项实施情况需要风控部对每个项目进行回访,风控部人员有限,无法兼顾其他工作。四是针对反担保财产的管理工作需要风险部对担保项目进行回访,一是风险部人员有限,二是即使风控部定期回访项目,也无法做到确保反担保财产安全、完整,另业务部核实这些内容比风控部要容易的多。对于权利凭证单独保管一是易造成项目档案分离,不利于档案管理;二是风险部人员有限无法兼顾。
建议:风险控制部拆分成风控部和法务部,各司其职,使担保项目风险系数尽可能降到最低。原因为目前的风控部无法全部做到上述责任追究办法中规定的职责,一旦风控部无法兼顾上述职责,根据责任追究办法,风控部就存在失职行为,而这失职非风控部人员主观行为,而是目前现状无法避免的客观现象。故请集团根据风控部现有职责及人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