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增收“十大模式”
(一)“村党支部+ ”增收模式。一是村党支部领办创办合作社(如:土地股份合作社、生产经营合作社、社会化服务合作社),增加村集体收入。二是村党支部负责流转土地,全包或半包给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如:金丰公社、柴胡店惠群共创合作社),收取相关费用,增加村集体收入。
(二)两区同建增收模式。通过村庄合并、社区建设,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引入超市、幼儿园等经营、服务项目,对旧村址复垦进行规模化经营,实现村集体增收。
(三)资源开发增收模式。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利用村内闲置土地、坑塘、河坝、沟渠、林地、“四荒”、“四旁”等资源,发展边角经济,增加村集体收入。
(四)资产盘活增收模式。通过招标拍卖、重组置换、出租租赁、参股经营、联合开发等方式,盘活闲置资产,重新规范承包合同,增加村集体收入。
(五)土地流转增收模式。引导农民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股份合作、转让等形式,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向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及其他投资主体流转,形成双赢局面。
(六)扶贫开发增收模式。利用省、市扶贫开发政策,村集体通过经营管理开发项目等,增加村集体收入。
(七)商贸市场增收模式。兴建各类专业市场、集贸市场,通过收取摊位费、服务中介费等,增加村集体收入。
(八)经营实体增收模式。集体牵头成立配套企业、服务公司、物业公司、中介公司或与企业合作,壮大集体经济。
(九)财政扶持发展增收模式。利用各级下拨的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增加村集体收入。
(十)帮扶发展增收模式。通过乡村振兴服务队、省市县派第一书记,通过帮扶发展产业,增加村集体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