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场摊位经营户管理奖惩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菜场的管理,维护菜场交易秩序,创建工作的要求;根据《****综合市场**菜场经营户不良信用行为扣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经营户需严格按照《****综合市场**菜场经营户不良信用行为扣分办法》进行考核。
二、市场内摊位由各代表、菜场人员共同进行考核评比。
三、每月评比出优秀10名,连续3次为优秀的将评为文明摊位并在摊位上贴上文明摊位牌子,同时在大屏幕上滚动播放;如每月差评的、一二次警告,三次或三次以上的停业整顿(摊位上贴上相应的牌子),同时在大屏幕上播放。
四、连续4次评为文明摊位的,将进行物质奖励、并优惠来年招标中标后的20%。连续3次评为文明摊位的,将进行物质奖励、并优惠来年招标中标后的15%。连续2次评为文明摊位的,将进行物质奖励、并优惠来年招标中标后的10%。
五、连续五次或五次以上是差评的,停业整顿或清除市场休整,到来年招标时在参加重新招标。
六、摊位代表享受来年招标中标后的20%优惠,如摊位代表在考核中连续2次差评的,将撤职摊位代表并不享受优惠;考核中1次差评的,享受来年招标中标后的10%优惠。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菜场
2019-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