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集团后备干部工作机制,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后备干部队伍,保障集团转型发展后继有人,集团党委参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要求,特制订如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立足当前,着眼未来。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潜力、立足培养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建立后备干部选拔培养长效机制,加大选拔培养工作力度,努力把他们培养成为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本职业务精、自身要求严的优秀人才,并充实到管理岗位。
二、选拔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公司党委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有强烈的事业心、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
3.选拔中层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是同级副职。选拔中层副职后备干部一般应是所属单位中层正职和集团本部主管及以上职工。
4.年龄及文化程度要求: 4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7.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部门立案审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在规定的任职使用限制期内的;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结果的,不得选拔进入后备干部队伍。
三、选拔办法
1.公开推荐(自荐)。所属公司各党组织要充分发扬民主,广开推荐渠道,扩大选人视野,采取民主推荐、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选拔。选拔时间每两年组织一次,在12月份进行。分别由推荐集团管理中层正职后备干部若干名,各单位推荐集团管理中层副职后备干部若干名。具体人数,由集团公司党委讨论确定。
2.综合素质测评。由集团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通过笔试或胜任力测评、面试等方式对推荐人选进行党政领导干部综合素质测评。结合测评结果,党委组织部确定初步入围人员。
3.组织考核。由集团党委组织考核组对初选入围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在初选人员工作单位进行,以现实表现为主要依据,结合发展潜力评估(参照胜任力测评结果),通过与所属单位班子成员谈话、干部代表、职工代表谈话了解等方式进行。
4.党委审议。考核组将考核材料上报集团党委后,集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审议情况确定若干名同志作为后备干部培养对象。
5.结果公示。经集团党委审议通过的后备干部培养对象在集团系统公示,接受职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