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部岗位目标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为提高员工工作热情,激发主人翁责任感,增加公司生产经营效益,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设置及薪酬标准:
1、部门经理:1人,5500元/月;
2、副经理(兼车间主任):2人,4500元/月;
3、库管:1人,4500元/月;
4、操作工:30人。其中:机电工:1人,4500元/月;浸出车间7人/班*3班=21人,3000元/月;压榨车间(含锅炉车间)2人,2500元/月;包装车间6人,2700元/月。
二、考核指标:
1、工作量:浸出菜粕2000吨/月,灌装成品油1000吨/月,小榨、古榨根据公司需要及时安排生产。
2、完成效果:
①浸出:出油率≧6%,溶剂消耗≦10kg/吨,能耗≦ 元/吨,包装袋≦20元/吨;
②包装:合格率≧99.5%
三、考核办法:
1、部门总工资预算:按满工作量计算,包装车间7人总工资20700元;浸出车间(含2名管理人员、21名操作工)23人,总工资73000元;预榨车间2人,总工资5000元,机电工:1人,总工资4500元,库管员1人,总工资4500元。总计107700元。
2、工作量考核:包装车间实际完成量/1000吨*20700;浸出车间实际完成量/2000吨*73000元,预榨机电及库管按照生产需要实际出勤天数结算。
3、完成效果考核:
①浸出:计算公式为:实际浸出菜粕数*(实际出油率-6%)*16元/吨,实际溶剂消耗-实际浸出菜粕数*10kg/吨*溶剂单价,实际能耗-实际浸出菜粕数*能耗标准(元/吨),据实考核。
②包装:生产过程中合格率在99.5%以下的部分,扣减相应的包材成本费用及自行承担返工损失;出厂产品发现质量问题,由品管部及包装部根据责任划分承担相应损失。
4、相关工作补偿办法:
①精炼:根据向灌装车间提交的成品油核算工作量(按每班3人,每个工作日精炼成品油80吨计算),即每80吨按7500元计发精炼补助;
②装卸:成品油上车按0.1元/件(桶)计算,空桶回收、退货卸车等不计;菜枯卸车及菜粕装车按2元/吨计算。
③额外工作:与生产部门职责毫不相干,因公司工作需要临时性调动人员,按被抽调人员实际岗位工资标准*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5、本办法自2019年10月8日起试行,2019年12月31日修订相关标准,完善实施细则,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办法。
6、本办法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2019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