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县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迅速落实推动,宣判了全市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实现了良好开端。2019年是集中攻坚之年,面对更为复杂、更加紧迫的斗争形势,我院将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政治站位再提高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严抓实。一是思想认识到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第一时间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切实将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对审判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请示报告。二是组织领导到位。充分发挥扫黑除恶领导小组领导作用,对涉黑涉恶案件靠前指挥,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指导。三是方案措施到位。制定下阶段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具体举措。根据我区社会面的实际情况,确定打击重点,为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行动指南。
二、打击重点再聚焦
加大对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案件的打击力度,严格适用非监禁刑。一是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对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犯罪,注意其犯罪背景、犯罪手段,一旦发现黑恶势力苗头,坚决予以打击。二是深挖“关系网”、 严惩“保护伞”。将扫黑除恶与打“保护伞”和基层“拍蝇”有机结合,健全完善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做到发现一起、移送一起。三是开展涉“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健全涉“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防范机制,并将该类犯罪列为重点打击对象,依法从重处罚。
三、执法办案再严格
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四敲工作法”要求,确保法槌敲得快、敲得准、敲得狠、敲得好。一是坚持严打高压态势。继续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不动摇,对黑恶犯罪案件出重拳、下重手,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积极参与者。全面查清黑恶势力的资产,综合运用追缴、没收、财产刑、资格刑、禁止令等刑事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二是坚持依法办案。严格执行“三项规程”,继续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准确查明事实,决不为追求打击速度和数量而忽视打击质量,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三是重视权利保障。强化程序意识和权利保障意识,充分保障当事人及律师的合法权益。
四、氛围营造再加强
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巡回法庭”“公开庭审”等形式,营造全社会参与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一是定期开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公开庭审、巡回审理。对重大黑恶势力案件,提前做好形势研判,制定案件宣判、舆情应对、社会面管控工作预案。二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审判白皮书,定期发布典型案例,通过媒体为公众解读相关法律、政策,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三是定期开展“摆摊设点”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法官走上田间街头,开展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
五、协调联动再完善
完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协调联动机制,消解司法分歧,形成打击合力。一是坚持党委领导。主动向区委和区委政法委汇报工作,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真正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线索摸排机制。立案阶段即对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加强甄别标示,对查明的线索及时向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报告,查证属实的,依法移交相关职能部门。三是畅通部门沟通渠道。对重大疑难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主动提前介入,按照证据规则引导取证方向;对已审结的此类案件,及时总结审判经验,为下一步预防、发现、打击此类犯罪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切实提升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广度和深度。
各位领导、同志们,县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立足审判职能,忠诚履职,攻坚克难,以最大的决心、最大的力度、最强的措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